8月19日,中国足协公布最新一期裁判评议。中乙第21轮江西庐山0-2厦门飞鹭一战,第66分钟进球被认定无效。
第66分钟进球越位在先
当时厦门飞鹭获得前场任意球。11号队员头球射门,7号队员处在越位位置。江西庐山门将扑出射门后,7号队员得球,随后传球助攻10号队员破门。裁判员判进球有效。

江西庐山申诉认为,7号队员在头球射门时已越位,门将扑救后其得球并助攻,应判越位犯规。评议组一致认同:7号队员在越位位置获利,构成越位犯规,后续进球无效。
评议结论:漏判越位犯规
足协评议组指出,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,漏判越位犯规。
